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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标题】:网友调侃江苏靖江公安局开舞厅似怨妇盼郎归


博主介绍

宋正发律师

  广西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法学研究生班学历,获工学和法学双学士学位。
  咨询热线:13978367806
  《企业法律顾问》杂志对宋正发律师的专题文章报道:《执着成就辉煌》
博文发布人:szf2008发布时间:2011/7/17 10:16:26  

网友调侃江苏靖江公安局开舞厅似怨妇盼郎归

  江苏靖江公安局日前出台3条“铁规”:严禁民警到公共娱乐场所唱歌,确需的须向纪委督查报备;严禁民警在公共浴室洗澡进包厢,需按摩保健的一律在营业大厅;严禁在办公场所打牌。另外,该局为满足部分民警的需要,专门在局大院开设了一个舞厅。(7月15日《扬子晚报》!现实生活中常常有女人面对花心的丈夫,总是痴痴地想傻傻地劝:咱家里有现成不花钱的,为什么非要到外面花钱找脏女人呢?这些天真的女人总也想不明白,轻薄郎君最爱的是“野花”的刺激,“家花”的贤良淑德对他根本没有吸引力。同样,那些喜欢留连于包厢里唱歌、暗室里按摩的警察,人家需要的东西在公安大院的舞厅里根本不可能有,想靠公安大院里的舞厅收一收爱跳舞警察的心,和“傻老婆等汉子”并没有什么不同,不可能收到想要的效果。 说句心里话,看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台的这几条“铁规”,颇让人感觉精神一振。当前某些警察的工作作风,是到了整治的时候了。不过,在公安大院开设舞厅的“昏招”却一下子让人泄了劲。照这样的逻辑,民警们的“需要”海多了,有爱跳舞的也有爱唱歌的,有喜欢按摩的也有喜欢捏脚的,你样样都“满足”,公安大院不搞成娱乐一条街才怪!而且,公安局的钱是公家的,是纳税人交的血汗钱,只能用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而不能用于警察的娱乐活动。否则,所有的公职人员都可以花公家的钱自建娱乐设施,大建“楼堂馆所”之风肯定会死灰复燃。这不符合建设节约型社会、节约型政府的要求,全国的老百姓也决不会答应。 穿上那身庄严的警服,担起那份神圣的使命,就应该与普通群众不同。对于可能影响警察形象的行为,有关部门就应该严格禁止,不需要有任何通融的余地。所谓“严是爱,宽是害”,如果凡事都“留一手”,生怕自己人受了委屈,最后很可能不但收不住他们的心,还会让他们更加肆无忌惮,最终越陷越深不能自拔。 对于风流成性的丈夫,妻子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收集证据把他告上法庭赶出家门,而不是反思自己打扮得不够漂亮;对于那些沉迷于娱乐场所的警察,公安机关应该做的是坚决把他们清除出公安队伍,而不是在公安大院里面开舞厅让他们收心。在公安大院里面开舞厅满足民警的需要,简直是一个笑话!(转自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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