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对“赛家鑫”案因量刑偏轻决定再审
在舆论的一片压力下,云南省高院已放弃公众狂欢式杀人的观点,终于决定对李昌奎奸杀少女并摔死男童一案进行再审。16日,法院已将“李昌奎案再审决定书”送达死者家属。
云南男子李昌奎奸杀少女摔死男童后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死缓,引发了极大的社会争议。由于案情性质比较恶劣,有的网民称之为“赛家鑫”案。
云南省高院发出的《再审决定书》陈述了再审理由。再审理由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廷礼、陈礼金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审查。审查期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出检察建议,认为本院对原审被告人李昌奎的量刑偏轻,应当予以再审。经审查,本院院长认为,该案有必要另行组成合议庭予以再审,并于2011年7月10日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三项)、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二条、三百零四条的规定,决定如下: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本院在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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