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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标题】:法院通过预立案设立法律区长诉前调解纠纷


博主介绍

宋正发律师

  广西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法学研究生班学历,获工学和法学双学士学位。
  咨询热线:13978367806
  《企业法律顾问》杂志对宋正发律师的专题文章报道:《执着成就辉煌》
博文发布人:szf2008发布时间:2013/6/9 17:29:03  

法院通过预立案设立法律区长诉前调解纠纷

  某某某人民法院通过“预立案”方式,现场调解、现场履行,成功化解积怨多年的邻里纠纷。某某某人民法院推行基层法律服务“网格化”建设,设立“法律区长”,统一印制了带有联系方式的便民服务卡,诉前及时化解矛盾;同时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室,对基层普通民事纠纷实行“预立案”,先通过“法律区长”与基层调解组织共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正式立案。该制度实行以来,该院已诉前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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