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故意杀人罪成南京某事业单位考试题目
早上起来,看到电视台早间新闻在播,药家鑫案进入南京某事业单位的考试题目的新闻,看过该新闻后,觉得这道题还真难做。这是一道判断题(应该是判断对或错):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并要求对受害人家属进行经济赔偿(题目完)。这道题考核的是时事政治,还是考核具体内容?作出判决的时间和宣判的时间也是不同的,作出判决的时间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合议庭作出判决结果的时间,而宣判时间仅仅是对被告人宣布判决结果的时间。还有,这道题会不会是让考生判断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也就是考核药家鑫案件判决故意杀人罪的对或错?唉,分析来分析去,觉得出这道题的“砖家”太邪门了,让人无从下手。我要出门去兴安了,不再瞎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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