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主介绍 宋正发律师
今天晚上看了电视连续剧《幸福在路上》第14集,强奸犯因受害人李莉没有出庭,目击证人马刚也没有出庭,被告人即强奸犯被认定证据不足而释放。看了这集电视剧,感慨颇多,那个时候的刑事诉讼都那么严格,为什么现在的刑事案件,在法庭上根本看不到什么证人或受害人,仅凭一些书面的所谓证人证言和受害人的陈述,再加一些其他间接证据就可以定罪。要减少冤假错案,刑事诉讼法修改迫在眉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