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的妻子给法院院长的一封感人信
尊敬的张院长:
您好!在昨天将近一个小时候的见面中,不管我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不当,您是那么平静、那么耐心、那么温和地倾听,并且是那么设身处地站在我的立场来理解我的感受。一个人,如果没有极深的涵养,丰富的阅历以及一颗充满仁爱的心,是不可能散发出如此耀眼的人格魅力的!
昨日一见,让我这颗伤痕累累的心,有些许的安慰;让我这颗苦苦寻求司法公正而屡遭失望的心,重新有了企盼。
昨天,我也许鲁莽,也许不得体,但无论如何,我都希望能得到张院长的理解。因为,这两年来(到2012年 10月22日,整整2年),我,作为一个女人,过得真是太苦了。上有老父母,下有青春叛逆的儿子,再加上经济的困窘,让我经常处于崩溃状态。
从2010年11月,市政府就停发的工资,全家只靠我一个人的工资2300元来维持。由于两套房子都是按揭贷款,每月还贷2362元,生活立即进入到入不敷出的窘境。为了支撑起这个家,让小孩有安全感,我只有不定期地从同学朋友那里借钱度日。原以为是暂时的,哪知一拖就是整整两年。到现在为止,包括同学们筹措的律师费(同学们自发捐款申冤,不要我还)在内,我已借了几十万元。如果要还清这些欠款,我们只有卖掉房子来偿还这一切。想想我们夫妻俩从93年来到这里,抱着满腔热情,认真工作,诚实做人,为了北海的发展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到头来,却还受到如此的冤枉!没贪一分钱,却落得要卖房子,连安身之地都没有!您说我怎能不伤心?我怎能不激动?
还有让我倍受痛苦煎熬是孩子的问题。昨天您对我说:“最重要的是不要让孩子受到伤害,有些孩子遇到这种事的时候,在学校里是会受到欺负的。”您说的这点,也是最让我担心和痛苦的地方,我再怎么努力,有些东西还是无法阻止的。记得有一次,孩子一位要好的同学过生日,他与这位同学一块坐在我车后排,孩子拿出一支铅笔送给他同学:“黄**,我只能送你这个了。等我爸爸出来,我会送你喜欢的生日礼物的。”他同学马上问:“你爸爸去哪儿啦?”我很想中断他们的谈话,避免我儿子受伤害。但话到嘴边我没能说。“我爸爸去了一个最黑暗的地方。”“最黑暗的地方是什么地方?”那孩子更加好奇地问。我儿子沉默了好一会:“看守所,我爸爸是冤枉的,他是一个好爸爸!”说完以后,车内一片沉寂,我强撑着把他们送到目的地。等他们下了车以后,我独自开车狂奔在雨中,任自己的泪水肆意地流,任自己疯狂地喊。此刻,我是如此地痛恨我还活着!我们俩夫妻努力工作,努力奋斗,都是想为小孩创造一个安全、舒适并充满爱的家庭,可现实却是如此的残酷,让我儿子从一个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调皮小子,变成一个如此深沉,如此心身俱伤的孩子,想想他经历了怎样的痛苦与恐惧。半个月前,参加了一个朋友的家庭聚会,在回家的路上,他突然说:“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我怕!”听了这话,我急了,把车靠路边停下,坚定地对他说:“儿子,你不怕!有妈妈在,你永远是安全的。妈妈也是同你爸爸一样能干的,不信,你去妈妈单位问问。”“你不是男人,没用的!”听到这句话,我已僵硬,我听见我的心在“咯吱”地破碎着。父爱的缺失是如此的可怕!我是如此的无助,我是如此的愤恨,我是如此地有杀人的冲动---杀那些害我的那群王八蛋!如果不走仕途这条路,凭着他的学识与能力,再加上他那拼命三郎的工作作风,统统用在为自己干,那我们母子会过得这么苦吗?
张院长,我不是那种是非不分,胡搅蛮缠的女人。只是太冤了,太让人心寒了。如果不是冤枉,我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拦书记申冤吗,那不是自讨苦吃自取其辱吗?如果不是冤枉,一审的时候相关部门通过我们的律师向我们传话:如果被告人认了,不用退15万元,并且还可认定自首,最多判6年,有可能5年。张院长,您是一个阅历丰富的人,您想,如果被告人真的有罪却不用退钱,还可减刑,我有这么傻吗?我为什么不用他贪污的钱照顾好小孩和老人,安静地等着他回来?我何必东奔西走,倾家荡产地为他申冤;他风烛残年的老父母何必冒着寒风酷暑,拖着病体常年奔走在申冤的路上遭受风餐露宿的折磨?
“恶莫大于欺人之善,德莫大于白人之冤”,尊敬的张院长,我相信您是一个非常正直有良心的法官,我相信您一定会主持公道,让我老公这个案件在二审中能得到公正的判决,我相信您一定会还我老公一身清白的!
此致
敬礼!
某某某
2012年10月16日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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