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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发表日期:2014年7月16日    本文共浏览6533 次      作者:宋正发   【编辑录入:szf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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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法院、检察院,北海海事法院: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13年度有关统计数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71日起参照实施。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备注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305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査总队提供的2013年度统计数据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791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418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5206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3553

 

 

 

 

 

 

 

 

 

区统计局提供的2013年统计数字
 

4

农、林、牧、渔业

24432

釆矿业

37740

制造业

38583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8416

建筑业

3843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56920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60055

批发和零售业

38356

住宿和餐饮业

25709

金融业

91691

房地产业

356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572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4933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80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36157

教育

39752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8188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4181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2397

5

住宿费每人每天

330

自治区财政厅桂财行[2014]30号通知

6

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100


 

备注1

一、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三、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四、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五、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备注2

《广西保险行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调处理赔统一标准》理赔标准简表。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及参照广西区直医保相应规定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广西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误工天数。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广西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护理人员实际误工损失日金额×护理天数×护理人数。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搭乘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等普通公共交通工具的标准计算,异地交通以火车硬卧标准为限。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天×实际住院天数。

六、住宿费: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差旅住宿标准计算330元/天。

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年限×残疾等级对应系数:

1、城镇居民:一级466100元,二级419490元,三级372880元,四级32627元,五级279660元,六级233050元,七级186440元,八级139830元,九级93220元,十级46610元。

2、农村居民:一级135820元,二级122238元,三级108656元,四级95074元,五级81492元,六级67910元,七级54328元,八级40746元,九级27164元,十级13582元。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参照国产普及型用具市场价计算。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受害人死亡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

2、受害人伤残的: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扶养年限×扶养义务比例×残疾等级对应系数(或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十一、后续治疗费:参照医疗机构后续治疗费证明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城镇居民466100元;农村居民135820元。

十三、丧葬费:参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18810(若只是伤残,则没有第十二、十三项费用)

十四、精神损害抚慰金:参考当地法院审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侵权案件的司法实践协商处理,死亡的,25万元左右。

十五、亲属处理事故、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亲属人数原则上为3人以下,每人不超过5天,具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受害人的户口虽然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应按广西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因此,受害者平时应保管好其在城镇工作的证明(如劳动用工合同、购买社保等)及居住证明(如暂住证、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以作为有利证据使用。

 


责任编辑:szf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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