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目标管理协议书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3-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加甲方的经营服务项目,满足甲方员工的生活需要,经甲方领导研究决定,同意实施员工内部目标管理,目标管理的责任人为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签订如下目标管理协议:
一、双方协议,从2009年9月1日起,甲方对乙方执行目标管理,目标管理期从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其中09年9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为试用期,试用期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甲方将在每月月初对乙方上月的营业收入进行统计,向乙方收取目标管理利润。如乙方在售餐过程中出现收取现金的现象,甲方将对乙方提出严重警告并按照收一罚十的比例进行处罚,在甲方提出警告和罚款后乙方仍出现收取现金现象,甲方将终止本协议。
二、甲方允许将本学期重新装修的包厢区域给予乙方优先使用权,除包厢的基本装修外其余设施设备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统一购买使用。
三、目标管理期间,乙方不准使用不合法票据,校内接待可使用校内结算单。电费进行独立装表按照每月实际使用收取费用,无法进行装表计算的水电费按照双方的营业额比例进行分摊收取。
四、乙方进入目标管理原材料全部由物资采购配送中心统一采购。如果乙方所需的物资目前物资采购配送中心没有签约供货商,由乙方提供固定的供货商名单给物资采购配送中心进行物资监督。
五、目标管理期间,甲方同意乙方进行各地风味小吃、北方面食、团体和包厢接待的经营工作。同时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场地的卫生,不能影响到甲方学生食堂的外场卫生,每天经营结束后认真把场地打扫干净,把垃圾倒到甲方规定的垃圾池内。乙方应制订合理的物资采购计划,避免物资材料的积压,协议期到,乙方剩余的物资材料一律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六、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爱护甲方的场地和房屋设施,如有损坏必须负责尽快修复。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能随意更改墙体结构,并维护好原有设施,若有变形、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还原或按造价赔偿给甲方。乙方在协议签字后的一切投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的内部装修需改动房屋结构的,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才能动工,目标管理期满后乙方应恢复原样。如乙方中途提前终止协议或协议期满 ,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所投入的装修设施,固定不宜搬动的部分,归甲方所有,其余属于乙方投入部分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乙方必须按《消防安全条例》的要求给经营场所配齐消防设备,并定期更换消防灭火器。如不按消防要求进行经营,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影响到甲方的社会效益,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八、目标管理期间,乙方在从事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中途不准无故更换目标管理责任人,如因特殊原因更换目标管理责任人,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得到甲方允许及备案后方可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中止乙方经营;乙方中途若无力继续经营管理下去,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待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出经营。乙方聘请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安置或辞退,由此引起的劳动争议与甲方无关。
2、合法经营。乙方对自己的经营项目加强管理,并无条件接受甲方领导及上级有关领导的检查、指导。乙方不能从事违法的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收回经营权,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退回目标管理利润,并交逾执法部门处理。
3、严格遵守公司治安管理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有关卫生工作和迎接上级检查工作。
4、文明经商。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提供店门外场地给别人搞商品宣传活动或张贴商业广告。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实行卫生门前“三包”。所有垃圾按规定倒到垃圾池内。
5、依法用工。乙方所聘用员工必须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合同原件留给甲方备案。保证员工的工资,完善相应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所聘用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员工自愿不办理社会保险的,需提交员工亲笔书写及签名的申请书)。乙方所聘员工必须有相应的证件(包括身份证、如从事食品加工销售的必须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否则不准上岗;乙方的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必须加强员工的技能培训,督促员工遵守各类操作规程,并加强对员工的遵纪守法教育,如发生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员工在乙方暂时无法安排住宿的情况下,甲方暂时按照每月80元/间向乙方员工提供住宿(1、2月和7、8月均按照一个月计算),电费按照电表实际使用收取,水费每人每月5元收取(1、2月和7、8月均按照一个月计算)。
7、经营时间为每天的6:30—20:00(团餐和包厢接待除外),如乙方需要开设夜宵服务,双方另行协商收费及值班安排。
8、双方卫生人员由甲方统一进行管理,餐厅卫生与餐具洗消由甲方统一进行安排,如有接待和团餐,卫生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九、目标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履行协议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有义务对乙方的过失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如乙方在经营期间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甲方将对乙方作出书面警告,乙方必须在书面警告限期内进行整改。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或屡教不改被甲方作出三次书面警告的,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20天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使用,甲方不退还预交目标管理利润;若乙方不按时交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目标管理期满,若乙方经营得当,双方协商愿意继续延长目标管理时间,则可以续签协议,管理利润届时再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存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3-9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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