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 林 市 司 法 局
桂 林 市 律 师 协 会
市司通字[2009]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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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律师学习蒙平友厅长的讲话
充分发挥律师维护社会稳定作用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2009年9月4日,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蒙平友在全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上作了重要讲活,现将其讲话转发你们,要认真组织本辖区、本所全体律师认真学习领会。一要使律师们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参与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二要建立健全“四类案件” 的排查、报备、指导制度,谨慎代理敏感性案件,对不及时报备且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将予以行业惩戒。
各主管局、各律师事务所于9日18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及“四类案件”的排查情况电传市局公律科及市律师协会邮箱。
桂林市司法局 桂林市律师协会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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