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司法工商联合执法挽回群众建房损失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3-23
“真是谢谢你们了!”在自己建房的工地上,高尚镇居民周女士紧紧拉住高尚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双手表示感谢。7月13日上午,高尚司法所联合工商所工作人员经过近3个小时的细致调解,成功为周女士购买到劣质页岩砖挽回了经济损失。
6月底至7月初,周女士先后在高尚镇某砖厂购买了1.2万块砖,价值达万余元。6月底,周女士相继开始动工修建永久性住房。施工中他们发现,自己所购买的这些砖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周女士说:“盖房子的时候我们才发现,给砖发水的时候,用水一浇,好多砖就碎了,根本没法用。”面对可能遭受的巨大经济损失,周女士一筹莫展,只得接连几天与生产厂家进行协商,要求生产厂家退货或赔偿。生产厂家代表在施工现场查看了损失情况后,虽然承认卖给周女士的这些砖存在质量问题,却没有答应周女士退货或赔偿的要求。
万般无奈,周女士于7月13日向高尚司法所求助。高尚司法所接到求助后,认为此事应由工商部门处理,于是协助周女士向县工商局进行投诉。县工商局立即派出高尚工商所工作人员赶往现场。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双方一起对现场情况进行了再次勘验检查,并确认周女士投诉的情况属实,这批砖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工商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到砖厂负责人,向其讲明了事态的严重性,并反复宣讲《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厂方当天必须派人前来协助妥善处理此事。
当天上午11点半左右,砖厂负责人来到现场。经过当场检验后,他承认这批砖中所含杂质偏高,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近日,在司法所及工商所的联合调解下,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了一致协议。
(兴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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