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线1人| 本站首页 | 本站专题 | 图片新闻 | 业务范围 | 我的博客 | 法律咨询
| 律所介绍 | 律师介绍 | 业务知识 | 成功案例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诉讼指南 | 热点透视 | 个人随笔 | 收费标准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反诉状
  发表日期:2010年6月8日    本文共浏览27810 次      作者:guilinlawyer   【编辑录入:szf2008
     字体颜色:    【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联系:桂林律师宋正发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反诉状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6-8

反诉人(本诉被告)李某某,男,19******日出生,汉族,家住某某县某某乡*******,身份证号码:45232219*******,联系电话:1373*******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旺某某,男,19******日出生,汉族,某中学学生,家住某某县某某镇********,身份证号码:45032319*******,联系电话:130*******

被反诉人法定监护人旺某某某,男,19******日出生,汉族,家住某某县某某镇*********8,系被反诉人的父亲。

反诉人针对被反诉人2010827日提起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现提出反诉。

反诉请求:

1、要求被反诉人承担反诉人代为交纳的医疗费851.47元;

2、要求抵扣被反诉人判决的赔偿金额9400.00元;

3、要求被反诉人承担车辆检测费160.00元;

4、要求被反诉人承担车辆修理费836.00元;

5、要求被反诉人承担车辆停车费320.00元;

6、要求被反诉人承担本反诉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2010831810分,反诉人驾驶桂C-888888小型普通客车,由桂林市驶往大圩镇,行至桂兴线18Km+120m处与由南往北横穿公路的行人即被反诉人发生碰撞,造成被反诉人受伤、反诉人桂C-888888小型普通客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2010818某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该交通事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反诉人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反诉人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在被反诉人在抢救和治疗过程中,反诉人已经为被反诉人交纳了各项医疗费2128.69元,并且向被反诉人的法定监护人分四次支付现金9400.00元。依据某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被反诉人应当承担40%的责任,因此,被反诉人应当承担医疗费为851.47元,同时,对于反诉人分四次交纳的现金9400.00元,应当在被反诉人的判决赔偿数额中予以抵扣。

交通事故发生后,某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桂C-888888小型普通客车,委托桂林某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2010816日反诉人支付车辆检测费400.00元,该费用也是因该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与交通事故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此,被反诉人理应承担40%的费用计160.00元。

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反诉人于2010812日将反诉人的桂C-888888小型普通客车扣押在某某县某某漓江汽车修理厂内,于2010127日被反诉人提起16016.38元的医疗费赔偿请求,201022日反诉人依据被反诉人的诉讼请求数额,向贵法院提交16000元的现金担保,并且已经开具了票据,要求解除桂C-888888小型普通客车的财产保全,但因被反诉人的坚决反对,导致法院无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以致车辆维修费和车辆停车费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201055反诉人将桂C-888888小型普通客车,从停车场内提出,因此向某某县某某漓江汽车修理厂交纳了停车费用800元,车辆提出后,立即送往某某财产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桂林市某某汽车修理厂进行修理,于201088修理完毕,反诉人将车辆送往桂林市某某汽车修理厂修理,共花费修理费2090元。按被反诉人承担40%的交通事故责任计算,被反诉人应当承担修理费836元和停车费320元。

基于上述事实,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提出反诉,请贵法院依法公正判决,以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某市某某县人民法院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6-8 

反诉人:

     

附:本反诉状副本一份


责任编辑:szf2008

桂林律师宋正发提示:热点文章,来源网络,向原作者表示感谢!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之,我们马上删除,在此深表歉意】

上一篇: 医疗事故鉴定申诉书
下一篇: 分析民事案例的基本方法-广西师大法学院课件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专业律师个人介绍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专业律师联系方式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律师企业工作经历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律师法律执业之路
 · 桂林律师网★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介绍
 
 · 桂林律师宋正发的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
 · 桂林律师宋正发的个人介绍
 · 桂林律师宋正发联系方式
 · 公安部身份证查询系统
 · 打官司广西律师费和法院受理费计算器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反诉状

本网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追债律师 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 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 桂林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桂林市律师 桂林市律师事务所 桂林法律网 桂林律师网 大牌律师 知名律师 著名律师 权威律师 有名律师 好律师 刑辩专家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劳动律师 公司事务律师 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 桂林市律师协会 桂林律师业务范围 经济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屋产权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 自诉代理 刑事赔偿 山林土地纠纷 合伙经营纠纷 常年法律顾问 财产继承纠纷 损害赔偿纠纷 代写法律文书 征地补偿纠纷 工程建设纠纷 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家庭纠纷 行政处罚纠纷 国家赔偿 法律服务
Copyright 2008-2023 © Guilinlawyer All Rights Reserved
桂林律师网-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桂林刑辩律师宋正发 © 版权所有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59号麒麟湾畔2-1-501  邮编:541100
ICP备:桂ICP备08101286号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003号
微信号码:guilinlawyer   电话咨询:0773-3559988
    QQ咨询: 78369495(暂停QQ,请添加微信号进行咨询)
| 关于我们 | 资料索引 | 文章全览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