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线13人| 本站首页 | 本站专题 | 图片新闻 | 业务范围 | 我的博客 | 法律咨询
| 律所介绍 | 律师介绍 | 业务知识 | 成功案例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诉讼指南 | 热点透视 | 个人随笔 | 收费标准 |

因施工作业发生口角引发菜刀伤人轻伤刑事判决书
  发表日期:2012年2月14日    本文共浏览7496 次        【编辑录入:szf2008
     字体颜色:    【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联系:桂林律师宋正发

山东省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 桂林律师宋正发 ● 2012-2-14

2011)市刑初字第313

 ● 桂林律师宋正发 ● 2012-2-14

公诉机关济南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商xx,男,汉族,xxxxx日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小学文化,无业,暂住济南市xxxx街道办事处xx号(户籍所在地:济南市xxxx街道办事处xxxx号)。因犯盗窃罪于20051125日被本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061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18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济南市看守所。

济南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济xx检刑诉[xx]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商xx犯故意伤害罪,于201112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xx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商xx赔偿其经济损失。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济南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xx及被告人商xx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181016时许,在济南市xxxx办事处xx庄街道旁,被告人商xx与徐xx(男,60岁)因施工作业发生口角,徐xx打了商xx两个耳光。同日,徐xx来到商xx家中,双方再次发生撕扯,徐xx将商xx摔倒在地,商xx挣脱后拿起一把菜刀朝徐xx头部砍了三刀,致徐xx右顶颞枕部形成2.5cm6cm7.8cm三处裂伤痕。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徐xx头部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公安人员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被告人商xx抓获。被告人商xx归案后,对其上述基本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xx以证据尚未收集完毕为由,申请撤回了附带民事诉讼。

上述事实,被告人商xx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物证作案工具菜刀一把、被害人徐xx陈述、证人何有换等人证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辨认笔录及现场照片、济南市公安局xx区分局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公安机关工作记录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商xx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徐xx首先动手挑起事端,对案件的发生负有过错责任;被告人商xx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商x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1811日起至2012810日止);

二、随案移交作案工具菜刀一把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递交上诉状正、副本各一份。

● 桂林律师宋正发 ● 2012-2-14 

 

审 判 长 王 利 民

人民陪审员 张 科

人民陪审员 尹 翠 美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刘 笑天

 ● 桂林律师宋正发 ● 2012-2-14


责任编辑:szf2008

桂林律师宋正发提示:热点文章,来源网络,向原作者表示感谢!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之,我们马上删除,在此深表歉意】

上一篇: 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申请书
下一篇: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专业律师个人介绍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专业律师联系方式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律师企业工作经历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律师法律执业之路
 · 桂林律师网★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介绍
 
 · 桂林律师宋正发的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
 · 桂林律师宋正发的个人介绍
 · 桂林律师宋正发联系方式
 · 公安部身份证查询系统
 · 打官司广西律师费和法院受理费计算器
 
信用卡透支返还本金复利利息滞纳金取…
因施工作业发生口角引发菜刀伤人轻伤…
婚约财产附条件赠与证据证明力大小的…

本网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追债律师 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 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 桂林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桂林市律师 桂林市律师事务所 桂林法律网 桂林律师网 大牌律师 知名律师 著名律师 权威律师 有名律师 好律师 刑辩专家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劳动律师 公司事务律师 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 桂林市律师协会 桂林律师业务范围 经济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屋产权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 自诉代理 刑事赔偿 山林土地纠纷 合伙经营纠纷 常年法律顾问 财产继承纠纷 损害赔偿纠纷 代写法律文书 征地补偿纠纷 工程建设纠纷 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家庭纠纷 行政处罚纠纷 国家赔偿 法律服务
Copyright 2008-2023 © Guilinlawyer All Rights Reserved
桂林律师网-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桂林刑辩律师宋正发 © 版权所有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59号麒麟湾畔2-1-501  邮编:541100
ICP备:桂ICP备08101286号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003号
微信号码:guilinlawyer   电话咨询:0773-3559988
    QQ咨询: 78369495(暂停QQ,请添加微信号进行咨询)
| 关于我们 | 资料索引 | 文章全览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