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律师协会
关于向牙卫国律师捐款的倡议书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3-15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牙卫国同志是广西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12月被医院诊断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现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血液科住院(住院部第19楼40床)治疗,已花去前期治疗费用近20万元。目前急需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预计手术费50-60万元,这对一个贫困县的普通律师及家庭,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为拯救我们的同胞,挽救一个美好的家庭,广西律师协会特向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发出倡议: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广大律师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奉献爱心,尽自己的能力,向我们的同胞牙卫国同志伸出援助之手,即使是10元、20元、50元、100元……也能聚沙成塔,给他送去律师大家庭的温暖,挽救他的生命。
请参加捐款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以所为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款收齐后汇到牙卫国账户(开户行:工行东兰县支行,户名:牙卫国,账号:9558802114110737043),并将汇款存根复印件及捐款人姓名、金额的清单报所在地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直接报广西律师协会),各市律师协会请于2010年3月28日前将本市捐款情况统计报广西律师协会。
联系人:徐志红,冯豫南
联系电话(传真):0771-5849110
二○一○年三月九日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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