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美女律师职场形象礼仪沙龙活动的通知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3-7
为了提高我区女律师职场形象和礼仪修养,丰富女律师业余生活,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女律师工作委员会”)2009年工作计划,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决定于2009年11月29日(星期日上下午)举办女律师职场形象礼仪沙龙活动,请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按时参加,同时欢迎非律师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其他女律师们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15名,区内部分女律师35名。因活动会场容量有限,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将根据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可参加活动人员名单。
二、活动时间和日程安排
11月29日白天为活动时间,内容安排如下:
9:30-12:00,职场礼仪,韦彤枚主讲;
14:30-17:30,职业形象和化妆,贾运红主讲。
三、活动地点
广西品味色彩形象设计咨询公司(南宁市金洲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18楼)。
四、报名方式
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委员无需报名,其他有兴趣参加本次活动的女律师请于11月25日17:00前将“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因参加活动人员数量有限,培训部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并结合实际确定最终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将于11月26日17:00发布在“广西律师”网站。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机会难得,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和《参加活动人员名单》之列的女律师请按时参加活动,原则上不能请假。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请于11月27日12:00前将请假条及相关请假证明材料传真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
(二)本次活动免费,欢迎非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的区内其他女律师参加。非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参加本次活动期间的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请参加活动的人员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管理安排,保持会场环境整洁,爱护各类活动道具。活动期间,因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活动道具,或未按授课老师要求不当使用活动道具,造成活动道具或相关设施损坏的,由损坏人承担相关赔偿费用。
(四)如有其它问题,可联系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联系人:黄鳞,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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