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意见|
顶天同志阅处。
何泽中
2009年12月21日
|处理结果|
关于《坚决要求:铲除党内蛀虫为民做主替民伸冤》网上来信回复
关于对“坪坝乡大寨村支部书记鲁开珍涉嫌违法违纪犯罪的检举反映材料”,根据我乡掌握的情况,县纪委和乡纪委已多次调查,对材料所反映的六项内容调查结果答复如下:
一、反映鲁开珍“身兼多职,独断专行,玩组织于股掌之间”的问题。经调查:鲁开珍兼任支书、妇女主任、计划生育专干等职务,都是根据大寨村实际工作需要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的。
二、反映鲁开珍“收买人员操纵选举,物资利诱购买选票”的问题。经调查:在鲁开珍竟选县人大代表整个过程中,一直由乡党委政府派员指导,整个选举过程均严格按《选举法》、《组织法》有关程序进行,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三、反映鲁开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独揽财务大权,收支不入帐目”、“谎报修公路占用农田和村民经济开发亩数诈领国家资金中饱私囊,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侵占集体财产”的问题。现就鲁开珍任村支书以来,群众多次向上级反映其贪污公款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套取和侵占通村公路相关款项的问题。经县纪委查实,该村通村公路经多方共同验收后均在县交通局、县开发办等报帐,反映鲁开珍将征地款6000元及多报公路长度套取现金4500元不属实。
2、关于通车典礼收贺礼7600元,村里已入帐,有帐可查,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群众反映不属实。
3、关于2004年上级解决的人畜饮水工程款共1万元,其中6000元已入帐,另外4000元鲁开珍自己保管、自己开支一事,在调查期间鲁开珍向调查组提供2004—2006年烟、酒、食品、住宿等支出发票5张合计金额3830元,称用于跑项目开支,经县纪委张宗林等调查,乡纪委立案。目前调查表明属于正常开支。
4、关于为通车典礼集资1343元,经查共收贺礼7000余元,当天接待开支4000元,余下3000元用于村里的其它开支,均有帐可查,群众反映不属实。
5、2006年以村为名向县长高文化要得现金5000元,经查,鲁开珍交待她没有向县长高文化要得过5000元,县纪委已核实无此事。
6、反映全村修节柴灶80个,鲁开珍每个多收50元,共4000元。经查,由于修节柴灶火砖要从马颈坳等地拖运,施工方要求每户交100元运费,鲁开珍经手收取79户共7900元,后施工方王俊给鲁开珍出具了一张8000元运费收条,群众反映不属实,县纪委已核实过,鲁开珍是严格按照规定每个农户只收100元/灶。
7、反映2003年到2008年每年上报拨养路费700元,一共3500元。经查,实际为:2006年300元,村里已用着养路和修路生活开支,有帐可查;2007年450元,村里已入帐,有帐可查;2008年600元,村里包给向通好养路;2009年720元,村里包给田金强养路。群众反映不属实。
8、反映向爱家承包水坝900元,经查:2003年开始承包,每年100元,实际承包6年,交了5年的钱共500元,村里已入帐,其中由于向爱家父亲去世减了1年。
9、反映县扶贫队给该村修沼气池鲁开珍要每个池多交车费100元,共1500元,经县纪委调查根本不属实,纯属乌有。
10、反映2009年用乡管村用资金补偿农户现金4200元,经查,由于该村通村公路被向朝叙单方违反合同挖断公路,为了通公路,经该村研究并报乡政府同意用村管理费给向朝绪补4200元严重失真,公路占向朝叙栏河责任田2分共补偿600元,有帐可查。群众反映不属实。
11、反映修村部鲁开珍贪污75000元。经查,2006年承包方梁明旺与大寨村学校修建合同标的为6万元,县财政将工程款拨到乡财政所后,由鲁开珍领出来交给承包方李保,原学校旧木房未折价,送给承包方做建校材料,现在大寨尚欠承包方1万余元工程款。群众反映不属实。
四、反映鲁开珍“依仗权势,利用地痞打手,欺压百姓,强压民意,实施暴政”的问题。经调查:向公安机关调查了解没有其所反映的案情,到村了解两派人各执一说,因此反映问题无事实依据。
五、反映鲁开珍“徇私枉法,穷兵黩武,无法无天”的问题。经调查:9月底,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在向天林的唆使下,无视法律强行将所属向心亮车场农田填满沙石,破坏农田。事情发生后县委及时派出调查组(洪安国、黄秀武)经过2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事实证明现大寨村停车场所剩农田应属向心亮所有(资料附后),于2009年12月7日晚,由县委调查组主持,乡党委、政府相关人员(向国迎、向顺荣、龙永丽、杨琳、向雄)及大寨村全体村民参加,由县委调查组向村民们就大寨村停车场所剩农田为什么是向心亮所有进行答复,告知村民对农田填沙石属违法行为,因此该问题反映不实。
经分析,大寨村多次上访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造成该村派性严重系向天林人为造成,2003年6月向天林因失职被乡党委政府撤了支书职务以后,心中极为不满,就唆使部分不明真相的村民、有违法前科的刑释解教人员及受到处理的邪教“门徒会”人员对乡党委政府安排到村里的各项工作,处处出难题,曾指使其弟向天勤抢村里的肥料、欧打村干部(向天勤因此被公安机关拘留过),使村里工作无法进行开展,严重破坏了基层政权建设;二是鲁开珍任该村的计育专干、妇女主任多年到后来任村支书,因工作关系得罪了部分计生户、偷摸扒窃的人、受处罚的邪教“门徒会”人员。这些人对鲁开珍一直怀恨在心,而向天林完全丧失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立场,把这些人宠络起来,一拍即合,多次暗中操纵组织这些人到乡党委政府闹事,辱骂乡村干部,严重的扰乱了政府机关工作秩序;三是向天林所反映的问题经上级调查组多次调查均为不实,他就利用村里的小纠纷小矛盾小题大做、造谣生事、无事生非,扇动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无事实依据、无正当理由的进行群体性非正常上访,给社会稳定制造了乱源,影响极坏。
由于大寨村派性严重系人为所造成,乡党委、政府已多次研究,多次派得力干部到该村调查化解矛盾,但向天林认为县委调查组、县纪委、乡党委政府对其所反映的问题的答复没有达到他的目的(将党委政府任命为支书的鲁开珍同志搞臭,拉下马,达到他的私人目的),向天林作为一名党员老干部不仅不为全村社会经济发展建言献策,而是唆使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处处与大寨村支部村委会作对,处处出难题、使大寨村无法开展工作,严重的破坏了大寨村的基层政权建设,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特建议上级组织对向天林进行调查处理。
●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10-2-10
古丈县坪坝乡人民政府
201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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