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在线27人| 本站首页 | 本站专题 | 图片新闻 | 业务范围 | 我的博客 | 法律咨询
| 律所介绍 | 律师介绍 | 业务知识 | 成功案例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书 | 诉讼指南 | 热点透视 | 个人随笔 | 收费标准 |

上班时间驾驶员驾驶不当引发交通事故的赔偿
  发表日期:2009年8月26日    本文共浏览5878 次      作者:桂林律师宋正发   【编辑录入:szf2008
     字体颜色:    【桂林律师网-桂林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联系:桂林律师宋正发

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王小林的委托和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本律师作为王小林的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结合庭审调查查证的事实,本律师请求驳回原告对王小林的诉请。

一、原告不存在经济损失。

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是事实,但是原告是因工作单位—利达房地产公司要求其在20081116日下午3点前,是上班时间去订做工作制服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其因工作而造成的。正因为此,利达房地产公司客观地将其受到的伤害定为工伤,对其住院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都给予了报销。按规定原告报销了18259.9元。为了尽可能保证职工的利益,桂林市某劳务派遣(代理)事务中心代表利达房地产公司为每位员工在人寿保险公司办理了保险,对于住院的员工,每天给予100元的津贴补助,这里面包含有住院伙食、营养、陪护费等的补助。这个保险虽然属于商业保险,但这是利达房地产公司代员工投的保险,是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这与原告个人投的商业性质是不一样的。

同样从我们提供的证据上看,原告的误工损失是不存在的,原告的住院期间,20081116日-127日,及原告的病体期间,桂林市某劳务派遣(代理)事务中心代利达房地产公司都发放了工资,利达房地产公司并没有发放原告的病假工资。

因此,从原告目前得到的补偿来看18259.9元加上3500元共计21759.9元。原告又领取了工资,因此,原告已不存在什么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了,原告诉请没有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依据了。原告受到伤害,仅应就其实际上的损失得到赔偿,而不应得到双倍的赔偿。

二、王小林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

王小林作为驾驶员因驾驶不当虽然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但是我提请法庭注意的是王小林和原告一样,同样是职务行为,因工作需要去订做工作制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原告认为王小林应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失,原告应当起诉王小林所在的单位利达房地产公司或者桂林市某劳务派遣(代理)事务中心,由公司来承担,而直接起诉王小林个人是不恰当的。

三、原告主体不适格。

在本案中,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已由利达房地产公司承担,那么另一被告谢客五是不是同样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是的。此时原告要求赔偿的诉权已转移到了利达房地产公司或者是桂林市某劳务派遣(代理)事务中心,应该由该公司向另一被告谢客五主张权利,而不是由原告自己主张了。

四、原告主张的后期治疗费尚未实际发生,应待实际发生后再处理。

综上所述,原告主张王小林赔偿其医疗费等诉请没有理由,请求驳回其诉讼请求。● 桂林律师宋正发_桂林律师事务所_法律顾问_优秀律师 ● 2009-8-26

代理律师: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宋正发律师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szf2008

桂林律师宋正发提示:热点文章,来源网络,向原作者表示感谢!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来信告之,我们马上删除,在此深表歉意】

上一篇: 朋友关系借钱不还诉讼法院民事起诉状
下一篇: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合伙协议纠纷代理词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专业律师个人介绍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专业律师联系方式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律师企业工作经历
 · 桂林律师网★宋正发律师法律执业之路
 · 桂林律师网★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介绍
 
 · 桂林律师宋正发的业务范围和收费标准
 · 桂林律师宋正发的个人介绍
 · 桂林律师宋正发联系方式
 · 公安部身份证查询系统
 · 打官司广西律师费和法院受理费计算器
 
上班时间驾驶员驾驶不当引发交通事故…

本网站关键词:广西专业律师网 广西律师事务所 广西律师网 刑事律师 公司律师 交通律师 律师服务 追债律师 广西优秀律师事务所 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 桂林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桂林市律师 桂林市律师事务所 桂林法律网 桂林律师网 大牌律师 知名律师 著名律师 权威律师 有名律师 好律师 刑辩专家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劳动律师 公司事务律师 法律顾问 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 桂林市律师协会 桂林律师业务范围 经济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屋产权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 知识产权纠纷 自诉代理 刑事赔偿 山林土地纠纷 合伙经营纠纷 常年法律顾问 财产继承纠纷 损害赔偿纠纷 代写法律文书 征地补偿纠纷 工程建设纠纷 法律咨询服务 婚姻家庭纠纷 行政处罚纠纷 国家赔偿 法律服务
Copyright 2008-2023 © Guilinlawyer All Rights Reserved
桂林律师网-桂林优秀律师事务所-桂林刑辩律师宋正发 © 版权所有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鲁山路59号麒麟湾畔2-1-501  邮编:541100
ICP备:桂ICP备08101286号 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003号
微信号码:guilinlawyer   电话咨询:0773-3559988
    QQ咨询: 78369495(暂停QQ,请添加微信号进行咨询)
| 关于我们 | 资料索引 | 文章全览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返回顶部